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北方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区域面积119.9平方公里,全部位于滨海新区辖区范围之内,分为天津机场片区、天津港东疆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在“行走自贸区”网络主题活动天津自贸区云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自挂牌以来至2020年6月底,天津自贸试验区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69236户,注册资本2.33万亿元,是设立前历年登记市场主体的近3倍。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唐中赋在会上表示,推动中国走向制度性开放是自贸试验区的使命之一,挂牌以来天津自贸试验区累计实施428项制度创新措施,向国家上报244项试点成果和创新实践案例,向全国复制推广37项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向全市和相关区域复制推广230项经验案例,发布65个金融创新案例。2019年,7项成果入选国务院第五批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2个案例入选国务院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2020年,10项成果入选国务院第六批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在为国家试制度、为区域谋发展中探索新路径,有力地发挥了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
会上提到,去年下半年,经过深入研究谋划,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措施》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提出了新一批制度创新措施,持续推动建设京津冀协同开放的国际合作示范区。
一是继续发挥改革开放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境外办事机构建设。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特殊经济区的战略协作关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打造“京津冀+一带一路”海外工程出口基地。
二是持续增强港口航运综合服务功能。以京津冀等经济腹地货主需求为导向,着力推动航运制度创新和航运要素自由流动,推动由贸易通道向贸易中心迈进,更好地服务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
三是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枢纽作用。率先落实国家关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扩大开放的工作部署,推进京津冀金融同城化,充分发挥自由贸易(FT)账户作用,更好地满足京津冀企业国际业务需求。
四是强化京津冀改革创新协同联动。加强与河北自贸试验区、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继续梳理发布可在京津冀推广的试点经验案例,推动与北京市、河北省相关产业园区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协同开放的载体。
唐中赋表示,下一步,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的一些要求,努力贡献更多的有天津特色的系统集成的创新经验,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原标题:【行走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先行先试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编辑:张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