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越)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在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表示,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职责之所在。
刘贵祥表示,下一阶段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同时,重点围绕创业板信息披露特点,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
二是高度重视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包括通过各种形式对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密切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此外,在新证券法颁布后,还应在总结十余年证券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订司法解释。
三是积极推进证券民事诉讼信息化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托信息化技术,与中国证监会协调,联合开发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展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工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投资者少跑腿”“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等工作目标。
最后刘贵祥表示,通过各级人民法院和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相信证券审判工作可以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为我国资本市场繁荣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