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陈婧
9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定调,并且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一系列精准适度的金融政策,对保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政策力度和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以促进经济金融平稳运行。
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
此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意味着货币政策将从上半年的略偏宽松走向稳健,未来须逐步在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建立平衡。”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研究院资深经济学家周景彤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一方面,当前经济尚未复苏至疫情前水平,需要货币政策继续发力,增强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另一方面,要避免单方面推动流动性宽松和利率下行导致市场主体出现过度的风险承担行为,防范杠杆率快速上行继而引发金融风险。
具体而言,未来应使用哪些货币政策工具以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以促进经济金融平稳运行?
周景彤认为,未来须继续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基调,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包括结构性降准、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等,增强对中小金融企业和特定目标企业的资金供给,切实降低财务成本。同时,要全面落实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继续加大对普惠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其财务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此外,要严控资金流向,做好用途管理,确保资金进入实际生产领域,防范资金脱实向虚。
正如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近日在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所表示的,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支持经济向潜在增速回归。结构上,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导向作用,引导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提升潜在产出水平。价格上,继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确保实现为市场主体减负1.5万亿元的预期目标。
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则 补齐监管短板
此次会议亦通过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且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符合要求的,应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会议要求,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实施,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实际上,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在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周景彤认为,《决定》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标准,考虑到《试行办法》的正式版本或将发布,符合《决定》的金融控股公司未来将纳入至《试行办法》进行统一管理,这有助于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行,明晰股权结构和业务链条,防止关联交易和内部利益输送等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中国金融发展对整个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配置的基础。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是整个实体经济,乃至中国经济运行的保证。近期包括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落地,一系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举措明确而具体。但同时,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当中仍有“梗阻”,如何进一步巩固积极成效,如何突破改革发展中的难题是此次会议所释放出的待解目标。
金融控股公司一方面具有金融属性,另一方面也支持实体经济的运行,因此,何代欣认为,此次会议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准入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司质量和经营的规范度,不仅对行业本身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同时也有助于该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受众。
在进一步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方面,周景彤建议,一是要逐步实现统一监管。从国际经验看,实现统一监管是大趋势,《决定》对金融控股公司设置了规模要求,一些体量较小的金融控股公司不包括在内。另外,银行系的金融控股公司并不受《决定》和《试行办法》的监督。
“未来可能会分阶段、分步骤,做一些层次递进式的安排,在条件成熟时实现统一监管。”
二是要更加注重监管协调。坚持“一委一行两会”的监管架构,在落实人民银行监管主体责任基础上,更大程度推动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包括与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动,形成市场统一、更具可操作性的监管模式。
三是监管重点须有所突出。首先,对金融控股公司并表范围的管理细则需进一步细化。其次,要考虑不符合规模要求,但实质上是金融控股公司企业的监管。此外,参考《企业破产法》,建立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退出安排。
何代欣认为,首先,要注重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的真实发生和实质特征,此次会议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占股比例和经营行为,都作出原则性的划定,在具体操作过程当中,需坚持这些原则。
此外,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还要因地制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要总结更多经验。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形态较多,在监管和具体政策落实过程当中,要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运行的特点,同时,要对一些负面的、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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