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爱库存(运营主体:“上海众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表抵制唯品会不当竞争声明,表示唯品会明令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继续合作,否则强制下架相关商品。对此,唯品会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该消息不属实,除此之外,未予以回应。
然而,《科创板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反映该事属实。爱库存方面则表示,8月以来,唯品会逼迫商家“二选一”就愈演愈烈。
值得追问的是,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已明确平台逼迫商家“二选一”行为涉嫌违法,在此背景下,为何仍屡禁不止?
调查:“二选一”的高压之下
“请各位每天早晚巡下AKC(爱库存),发现女装品牌即刻沟通下线,尤其是已回复下线的品牌,请确保不再出现,公司每天都安排人不定时巡查。“若AKC承诺下架的品牌再次上线且被公司再次搜索到,将被直接通报给xx总。”
虽然唯品会否认“二选一”,但《科创板日报》记者获取到的多份截图显示,唯品会商家群内,唯品商助“三令五申”,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继续合作,强令商家下架在爱库存上的所有商品与活动,并对商家商品进行日常巡检。
王林(化名)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唯品会的要求很严,错开款型也不行。即使结构不同,货品不同,只要是这个品牌都不能上。”
唯品会高压线之下,爱库存方面接二连三接到品牌方商品下线、档期取消的消息。
“我们被唯品会查到在爱库存上线,做了品牌严重警告,为避其锋芒,爱库存申请13与18日档期取消处理。”王林说道,有的品牌商要求爱库存即刻下架,“截止到今天12点,如果不下架,唯品会就封杀。”
平台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压”、逼迫或暗示商家“站队”进行“二选一”,“夹心饼干”的商家陷入两难的境地。一位商家表示,撤下档期之后,爱库存询问战略合作是否也相应取消,商家只能无奈解释到“先避开风头期”。
“我们是代理商,并没有做唯品会渠道。但是我们代理的一家知名母婴品牌,就在8月27日通知我们下架该品牌商品。”一位代理商告诉《科创板日报》记者:“我们处境也很尴尬,怕与爱库存关系闹僵,因为除了这家知名品牌外,在爱库存我还代理七八个母婴品牌,GMV达到百万级别。”
据了解,爱库存产品上架为档期制,当天一波品牌上线后,48小时以后下档,再换另一波品牌。商家的轮番撤档,不仅扰乱了商家的生产计划,爱库存排期也全被打乱。
“唯品会的行为扰乱了我们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爱库存商誉。”爱库存(梦饷集团)相关人士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表示,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不过,唯品会上述举措是否违背“二选择一”相关规定,仍待进一步追踪。
变得“激进”的唯品会?
“唯品会方面早在去年就小范围所动作,今年三四月也有一波,但影响面一直较小。”爱库存上述人士说道,“今年下半年开始,唯品会转而强硬, ‘二选一’的涉及的商家广度以及执行力度前所未有。”
根据该人士透露,此次受影响的商家不仅不限于头部,腰尾部商家全部包含在内,涉及到的品类以服饰为主,但也蔓延到母婴等其他品类。
电商中与唯品会形成竞争的主要有三类:专业特卖电商、社交拼购电商、综合电商特卖频道。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在相关研报中分析,在专业特卖电商:唯品会是绝对龙头,以拼多多、爱库存社交拼购电商虽然对唯品会有一定冲击。但从定位上看,拼多多极致低价,不碰货,难以保障品牌正品。而爱库存大多为极低端品牌或白牌产品。中信证券认为,唯品会模式由于差异化定位难被复制。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20.5%,可选消费品中,服装鞋帽零售额同比-30.9%。品牌商库存积压严重,预计需长时间消化19Q4和20Q1库存。短期来看,随着品牌商清库存需求激增。而这,或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
据Analysys易观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零售B2C市场中(不含淘宝、拼多多),天猫、京东、苏宁之外,唯品会以3.1%的市场份额位列第四。
唯品会也有其的成长规模受限的“烦恼”。不仅客单价一路从2018年339.1元下降至2019年末272.6元,二季度财报季发布后,即使营收、净利润双增,但是增速放缓,同比增长仅有6%,相较于京东、拼多多的“高速”,唯品会未能尽如“市场”意。财报发布后,唯品会股价一路下跌,10天内跌幅超过30%。
唯品会如今采取了更为激进的市场政策。中泰证券(行情600918,诊股)的一份报告此前就已指出,大型特卖电商开始与品牌签订独家销售协议,建立行业壁垒。而在建立了运营、供应链以及规模的基础上,唯品会拥有先发优势。
爱库存则成立于2017年,今年8月宣布企业全新升级为梦饷集团,升级后,梦饷集团旗下涵盖饷店、爱库存等业务。上述人士告诉《科创板日报》记者,爱库存今年以来增速明显,目前注册店主规模近200万,其中近40万为今年新增店主。对于商家而言,爱库存模式一大优势是回款快,“7天回款80%”,而行业平均回款实际为15-30天。
“二选一”,难解的电商之锢
从2013年开始,每年的双11、618电商大促,平台逼迫商家二选一的事件总是卷土重来。2015年,京东一纸诉状,将天猫告上法院。京东之后,拼多多商家也陷入天猫二选一的难题。
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曾认为,二选一是“符合最朴素商业原则”的“正常市场行为”。作为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二选一”并未在电商江湖偃旗息鼓。
“二选一”还出现至外卖领域。
今年7月,浙江20户商家由于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而遭遇饿了么强制下线。商家们联名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根据公开信息显示,不仅是饿了么,美团也因强迫商家“二选一”,双方均多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实际上,2019年1月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同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20家电商平台企业召开座谈会,明确表态,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只要电商平台有强令商家“二选一”等相关行为,就构成违法。“优质商家的数量决定了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使各方不留余力获取商家资源。但是,这一现象在线下也是长期存在的,要想根除就目前而言,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选一’所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法成本。”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平台仍然要求商家’二选一’,主要原因可能是违法成本不是很高,情节严重最多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检查日报》曾经发表《禁止“二选一”,处罚得跟上》文章表示,只有法律责任得到强化,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违法成本大幅攀升,才有可能从源头上促使其不敢为、不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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