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函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
复函显示,复婚或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结离婚不再追溯三年,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另一方面,同样是昨天(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再婚或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
镁刻地产记者获得的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函显示,新规对深圳715楼市调控政策中涉及到的交易证明材料、转账凭证人认定以及离异人士购房的理解与执行等共计13项细则重新做了梳理。
其中,2020年7月15日上午9:30之前网签录入,2020年7月15日上午9:30之前转账凭证未注明“购房款”、”购房定金”字样,但能提供居间合同或者交易协议的,按照旧政策执行。
转账凭证认定收款人应为卖方本人、近亲属、公婆媳、女婿岳父母或者为其提供的交易服务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付款人应为卖方本人、近亲属、公婆媳、女婿岳父母或购房人本人通过公证委托人员。
对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认定,该份文件执行的是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者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
但这次引起市场关注的是第六条关于离异人士购房的理解与执行。复函显示,复婚或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结离婚不再追溯三年,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而针对市场传闻,证券时报记者11日致电深圳市不动产中心求证,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已接到住建局最新通知,复婚或再婚人士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按照现在家庭房产套数计算,只要现在家庭符合深圳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住宅。
在此之前,深圳“7.15新政”细则明确规定: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
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深圳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表示,715调控前,市场上不乏外地人和有深圳购房资格的人结婚,用自己的名义直接贷款、直接购房。715调控后的三年追溯基本上堵死了外地人炒深圳房途径,除非外地人找有深圳购房资格的人结婚,并一次性付款后过户更名。但这次复函基本上又放开了炒房的口子,中介人员以前只有佣金,现在提供婚票还有结婚补偿费。
“但利用结离婚的政策漏洞买房隐藏着道德风险,甚至会引发刑事犯罪。”周争锋表示,此前在上海已经发生过为买房假结婚,即便签了婚前协议,最后对方仍拒绝离婚,并且以“是法律上的夫妻”为由,要求必须对房屋财产进行分割的案例。
堵死“假离婚”漏洞
那么,不再追溯3年的新规,是否意味着“假离婚”买房可以重新盛行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平台功能,通过省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含结婚、离异)信息的查询便利。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借款人婚姻状况和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在深圳市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贷款审核依据,有效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一份网传截图显示,已有银行要求实施加强婚姻查询,并要求客户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相关登记信息需保存截图。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以前银行房贷部门对于借款人的信息掌握是不全面的,导致各类违规贷款和炒房现象出现。
而现在类似婚姻信息查询机制的出现,使得银行贷款后续审核工作更加便捷,对于一些婚姻状况异常的、家庭成员房产有多套的,就可以采取更加严厉的收紧性贷款政策,以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
31个部委联手打击假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扯离婚证来逃避贷款、买房等政策限制的案例非常多。
2016年8月下旬,由于市场传言上海市将于当年9月出台更严厉的楼市调控方案,上海掀起了一股“假离婚”的热潮,甚至出现夫妻有说有笑地办理离婚的奇观;
8月29日,上海徐汇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不得不临时封闭,之后采取了“限号”办理的临时手段......
随着为买房办理“假离婚”的现象愈演愈烈,很多地方也都相应出台措施,进行监管。
2018年4月3日,国家发改委、央行等多31部门正式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成为联合惩戒对象。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其中主要包括:
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成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监高”,申请授信贷款时将被提供审慎性参考;
失信当事人在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和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支持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门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卫计委等部门将协助分享信息。
镁刻地产、深圳商报、中国证券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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