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限购、限贷、限售政策升级的同时,热点城市对市场乱象的整治也在持续进行。
9月11日,东莞发文对兜售“房源指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打,并指出了违规行为的具体特征,提醒广大市民和购房者不要被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等收费服务“忽悠”。
业内人士认为,部分房企或中介违规兜售购房指标或房源指标,本身就是一种损害正常交易、加大购房者成本的行为,东莞通过此类政策规范房屋买卖,对于保障购房者权益、形成公平交易市场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东莞打击兜售“房源指标”等行为
9月11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防范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行为的提示》,对兜售“房源指标”等行为进行了打击。
东莞住建局表示,近期,该局接群众反映: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向意向购房人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并拟收取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作为取得“房源指标”的服务费。
住建局收到上述举报后,立即协同公安部门对相关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涉案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确实存在宣称只要交付10-30万元(根据房源面积大小而定)就可取得某指定热门楼盘房源的选房指标或优先选房机会的行为。
东莞住建局指出,违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违规人员(包括中介人员和房企销售人员)一般通过发布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对话、销售现场私谈等方式,向客户兜售“房源指标”;通常承诺“若选房(购房)不成功,服务费可退还”,以降低客户防范意识,营造诚信形象;若客户相信,则要求缴纳服务费;有的中介为提高客户好感度,甚至谎称先安排客户选房,选上再交钱、选不上不收钱。
同时,中介人员抓住客户购房意愿高的心理,谎称提供“内定”服务,骗取高额服务费。如客户通过正常手续最终成功购房,根据客户与违规人员的前期约定,违规人员就“空手套白狼”得到一笔“服务费”了。
东莞住建局提醒,任何以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倘若购房者怀着“买个心安”、“试试无妨”的态度向这些违规人员支付了金钱,就有可能被“忽悠”,最终被白白骗取了钱财。如市民遇到上述违规行为或已经因上述违规行为付了款,请尽快向公安部门和住建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及早制止违规行为发生,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东莞新房市场“一房难求”
对于东莞发布提示的原因,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莞近期尽管是出了调控政策,但是新房市场火热的势头还没有完全控制住,现在整个东莞市场确实存在“一房难求”的情况。因为东莞最近几年没有出让什么新增地块,所以新房市场确实是供应量比较小。再加上最近几次的调控政策都说要对新盘的价格实施管制,而整个市场热度已经起来了后,导致了整个一、二手房价格的倒挂,房地产开发商内部或中介就会有人故意制造紧张的气氛,通过倒卖房源指标来牟利,这事实上反映了整个新房的供应有很大的问题。
此前,东莞房价猛涨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有媒体发布二手房价格指数称,东莞5月房价增幅首次超过深圳,排名全国第一,今年以来东莞房价猛涨,即将进入“3万时代”。随后,各类房地产中介、网络媒体纷纷转发,加以渲染炒作。
东莞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当时回应称,该数据跟官方网签数据有很大差异。东莞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对市场乱象坚决进行重拳整治,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制造房源紧张气氛、哄抬炒作房价、抱团涨价、虚高挂牌等行为。东莞市住建局在今年工作要点中还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研判分析和政策储备,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商品房供给。
不过,随着深圳限购的升级,不少投资资金很快转到了东莞,导致东莞部分区域的房价较快上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东莞出现兜售“房源指标”等情况,说明部分优质房源还是比较紧俏,近期的潜在购房需求也比较活跃,所以出现了很多乱象。东莞此次政策明确对兜售“房源指标”等“空手套白狼”的行为继续打击,同时也要求购房者对此类行为有足够的警惕,防范被“忽悠”。东莞市住建局通过一些通俗易懂的词语,对于购房者实现了较好的购房政策普及,具有非常好的意义。从房地产交易秩序的角度看,部分房企或中介违规兜售购房指标或房源指标,本身就是一种损害正常交易、加大购房者成本的行为,通过此类政策,后续房屋买卖更加规范,对于保障购房者权益、形成公平交易市场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东莞已多次加码调控打击投机炒房
据券商中国记者的梳理,下半年以来,东莞市已经多次加码调控,打击投机炒房,整顿市场秩序。
7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联合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文,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销售监管等作出了明确指导。其中,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8月1日起,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每次申请预售证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万平方米,不足3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申请。同时,对预售价格的申报做出了限制,要求开发企业应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同一幢(栋)每套住宅均价相差幅度不宜超过20%。首期首次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栋)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10%(含);分期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栋)申报均价应不高于本项目对上一期同类型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5%(含)。
7月25日,东莞升级限购、限售政策,把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并将限售年限从2年调整为3年。新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新房或二手房,下同),须提供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证明;购买二套房须提供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证明。新限售政策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同时,东莞新政还提出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对定价超出行业公允水平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加大联合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恶意炒作、收“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月3日,东莞出台限购细则,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2020年7月25日前两年内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对于参保时间未达到逐月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通过一次性补缴来取得购房资格的,不予认可。
同时,新限售细则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即2017年4月11日之前买的不限售,2017年4月11日到2020年7月25日之间买的限售两年,2020年7月25日之后买的才限售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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