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8日消息,为了加强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适用于在境内设置、使用地面无线电台(站)的活动。地面无线电台(站),是指为开展地面无线电业务设置的电台,而地面无线电业务是指除空间无线电业务以外的无线电业务,包括固定业务、移动业务、广播业务、无线电测定业务、气象辅助业务等。
《规定》规范无线电台(站)使用活动。要求设置、使用地面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定期维护设备并书面记录维护情况,保障其无线电台(站)及天线等附属设备安全运行,提升自身抗干扰能力。明确在许可使用区域外使用没有固定台址无线电台的,应当征得使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要求变更或者注销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提交原执照,并明确了拆除无线电台(站)及天线等附属设备的具体要求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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