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题:北京警方以全新体系为涉案财物管理建起“明白账”
新华社记者 鲁畅
涉案财物提取、保管、流转和处置工作历来都是公安部门面临的“老大难”。因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往往“重人轻物”“重案轻物”,涉案财物管理各环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低效率问题,涉案财物损毁、丢失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司法公信力。
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于近日挂牌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并加快推进区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统筹规范全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据介绍,年底前,市区两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完成率将达到70%,首都公安涉案财物管理从机制、模式、基层基础以及信息化建设多方面形成了全新体系,建起了涉案财物管理“明白账”。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东五环外的北京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今年6月,这里的智能化库管系统已经建设完毕,交由这里保管的涉案财物均标记了RFID射频识别标签,提取、保管、流转和处置全流程纳入信息化管理之中。
对办案民警来讲,“流程再造”带来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和高效。丰台公安分局民警马国欣介绍,过去,涉案物品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频繁流转,消耗了很大的人力。“比如涉案物品是几万页的小广告,交接给检察院的时候要对着物品清单清点,返还的时候还要重新清点。”马国欣说,还有的物证由于前期保管比较混乱,造成交接时失误,最终影响了质证环节。
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记者还见到了一台“示证台”,能够实现涉案财物不离开中心即可远程示证,既确保了涉案财物的绝对安全,又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
“涉案财物管理实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和‘区别管理,实物上缴’。”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涉案财物管理支队民警宋建杰介绍,在这种模式下,既可以让办案人员“少跑腿”,减少过去流转环节中复杂的环节,又能够实现对贵重类、少量特殊类物品的专业保管。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涉案财物管理新体系的运行,北京市公安局先后制定《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实施细则》等13项制度规定。同时,突出专业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专项培训已累计达2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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