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9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海通证券及2名保代、华龙证券及2名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海通证券在保荐项目中出现部分指标计算错误,华龙证券在保荐中,对申请人董事长涉嫌行贿事项未进行核查,出具的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申报文件均未包括相关内容。
证监会表示,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邮件发送与光盘报送的反馈回复关于该部分内容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二是对中国天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发现华龙证券在保荐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对申请人董事长涉嫌行贿事项未进行核查,出具的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申报文件均未包括相关内容。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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