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艺文)近日,渤海证券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渤海证券相关负责人今日回应称,渤海证券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系该公司投行债券承销岗位员工杨某未勤勉尽责,与发标方和意向投资人信息沟通不充分,未能及时全面掌握中标信息,直到9月11日傍晚才知悉第35至38期中标情况,错过缴纳该标段中标资金时机。
该负责人表示,事后,渤海证券曾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希望补缴中标资金,但最终未能成功,导致意向投资人的资金未能缴纳。
河南省财政厅9月21日发布公告称,渤海证券未按约定缴款,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取消渤海证券的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三十五至三十九期356.31亿元。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10.2亿元,中标3.7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决定解除河南省财政厅与渤海证券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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