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紫豪)近日央行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肖小和认为,供应链金融创新对于拓宽中小微及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供应链金融创新,深化供应链金融配置,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提高循环效率,对于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肖小和表示,供应链金融是依托供应链运营开展金融业务,有助于优化产业资金流,缩短现金流周期,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当前供应链金融的作用发挥仍然面临一些痛点。他建议,要重视供应链创新和供应链金融发展,打造好大数据平台及供应链服务平台。监管部门可出台地方性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金融机构要共同构建供应链金融合作平台。供应链核心企业要做好企业的数字化建设,积极推动线上化、数字化,并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他认为,近年来供应链金融有了一定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注重第二还款来源,忽视第一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基于借款人自身资质,第二还款来源基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手段)。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主要是基于第二还款来源发放融资款项,实质上是商业银行基于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因素便利了中小微企业融资。
“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商业银行只能处置担保品或追索保证人,由于第二还款来源是一种事后补偿机制,在融资期限内担保人信用状况及担保品价值极有可能发生变化,商业银行对于保证人及担保品无法实现实时动态管理,且担保物处置往往伴随着漫长的法律流程及相关商业纠纷,导致商业银行难以优先受偿,风险难以覆盖。”肖小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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