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谎言十个圆!为应付督察“做假账”,最终漏洞百出。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警示案例:天津市东丽区供热企业临时编造台账应付督察。
2020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天津市东丽区督察时发现,该区有关部门对非电燃煤供热企业监管不力,供热企业日常管理粗放,能源效率较低,既不利于保障居民供暖,也不利于精准有效实施大气污染管控。
据了解,秋冬季是天津市大气重污染易发高发季节。2018年,天津市大气污染源解析表明,全市PM2.5污染燃煤贡献率达到22.8%,其中供暖燃煤锅炉达到5.8%,仅次于火力发电。2019年,天津市冬季供热热源除大型热电联产电厂和燃气锅炉外,仍有114台共约8495蒸吨的供热燃煤锅炉,这些燃煤锅炉2019~2020年供暖季用煤量达180余万吨,是天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督察发现的问题具体包括:煤量数据“两张皮”;应付督察“做假账”;指标下达“拍脑袋”等。
其中,9月10日,督察组下沉检查东丽区新立花园供热分站,东丽区城管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派员陪同。督察组在上午9:30要求企业提供2台40蒸吨燃煤锅炉原始运行记录台账,但企业负责人支支吾吾,称原始台账在上级管理单位东丽供热站。待督察组赶到东丽供热站后,企业负责人一边称已派人查找,一边却又改口说台账在其总公司,两个多小时过去也未找到,仅提供购煤发票,并告诉督察组大概用了9538吨煤。督察组离开时要求企业找到原始台账。
当晚,东丽区城管委提供了一份企业2019-2020年燃煤原始记录复印件,但发现有几处明显疑点:一是3个男性工人签名字迹娟秀;二是用煤量不像其它供热站以铲车数量计量;三是每天用煤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合计后恰巧与企业口头报告的9538吨一点不差。督察组要求查看原始记录,约1小时后,东丽区城管委和企业负责人送来一份经揉搓、打孔“做旧”的原件。
9月11日,督察组与企业负责人,以及表中签字的3名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进行笔迹对比后,企业负责人承认该用煤记录是在9月10日下午为应付督察临时编造的,找了3名女员工冒名顶替签名,该表通过区城管委确认后交给了督察组。对比该企业三套煤炭消费数据,购煤发票显示10256吨,编造台账9538吨,城管委上报督察组的为10000吨,各不相同,运行管理混乱。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行情000681,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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