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孙某山、胡某诈骗案刑事裁定书》显示,一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作为主犯,称自己手持“瑞士银行3339.875亿美元保函”、“汇丰银行4835万英镑继承款资料”,寻找“运作资金”,借此在外大谈生意,骗取了1800多万元人民币……
裁定书显示,被告人孙某山,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2014年1月28日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澧县看守所。
被告人胡某,大学文化,中国·国际无私基金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2014年1月28日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12月13日被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20年8月10日被逮捕。
伪造瑞士银行3339亿美金保函
孙某山曾自学医学,在北京给人看病时结识了被告人胡某。孙、胡二人合谋,利用伪造的境外银行保函和银行存款资料,以帮助融资为名实施诈骗活动。后来孙某山告诉朱某春,自己可以通过香港地区的中国·国际无私基金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无私基金会)运作资金作投资,并给朱某春看了一份伪造的“瑞士银行3339.875亿美元保函”,谎称可以用该保函兑现资金。
孙某山要朱某春去寻找需要融资的企业出资运作兑现保函,承诺用运作到的资金给出资企业投资。2011年5月初,朱某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当时亟需融资的北京国标中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朱某春自称是香港无私基金的代表,向张某出示了“瑞士银行3339.875亿美元保函”资料,邀请张某出资运作保函。
张某通过严某屏找张吉生审核保函资料后认为资料是真实的,遂同意与香港无私基金合作。为方便与张某联系,孙某山、胡某给朱某春出具了香港无私基金的授权书,孙某山还多次以香港无私基金工作人员的身份与张某商谈保函运作的事宜,胡某也以香港无私基金董事的身份与张某见面磋商。最终“3339.875亿美元保函”没有运作成功。
号称“4835万英镑遗产继承”,
骗走1800万手续费
在运作“3339.875亿美元保函”的同时,孙某山又向张某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英国汇丰银行“4835万英镑继承款”的资料,谎称胡某是该笔继承款的继承人,需要支付前期费用办完继承手续后才能领取继承款。
孙某山承诺,如果张某能提供办理继承手续的资金,待继承款运作成功后就给张某的公司投资,张某表示同意。此后,由孙某山负责与张某联系,胡某负责提供伪造的催款单、缴款单等资料给张某审核,以骗取张某的信任。
2011年至2013年,孙某山、胡某多次以办理继承手续要向英国方面支付各种税费为由向张某借款,张某通过北京国标公司及张某、何某等人的银行账户先后多次向孙某山、胡某汇款共计1827.6万元。孙某山、胡某收到汇款予以瓜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购房等开支。
至2013年底,因投资款一直没有到位,张某多次向孙某山、胡某催问,孙、胡二人继续编造谎言敷衍、拖延。2014年1月,张某到深圳找孙、胡二人催要投资款,孙、胡二人退还张某人民币60万元和美元7万元(折合人民币42.7413万元),共计102.7413万元。综上,被告人孙某山、胡某共骗取被害人张某钱款1724.8587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山、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本案系共同犯罪,判决:被告人孙某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二人违法所得1724.86万元,扣除已追缴的在案财物外,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此后,孙某山、胡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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