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0月29日电(记者 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于近期结束,江西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
2017年至2018年,江西分三批对11个设区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向被督察设区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共移交36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被督察设区市按督察反馈意见编制了整改方案,共梳理出576个整改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需限期整改的410个问题中,308个已完成;其余166个问题的整改正在推进中。针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共有208名责任人被问责。
2019年12月,江西对九江、萍乡、新余、鹰潭、宜春、吉安等6个设区市开展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设区市按督察反馈意见编制了整改方案,共梳理出整改问题277个。截至9月底,需限期整改的212个问题中,79个已完成;需长期坚持的65个问题正在推进中。移交的12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正按有关要求开展调查处理。
2020年7月,江西对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和抚州等5个设区市开展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目前5个设区市正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有关要求对移交的10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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