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8-2019)》中英文版11月5日在京发布。作为国内唯一专门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首次总结涉“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商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和特色、当事人处理涉外商事争议案件的经验与启示,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自2014年以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每年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此次报告为第五个年度报告。
据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贸仲受理案件总量迅速增长,2018年涉案标的额首次突破千亿元人民币大关,标的额上亿元案件达171件。
他表示,此次报告主要呈现以下亮点:一是追求研究的时效性,报告涵盖了2018年度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18年至2019年6月份的跨年度仲裁实践概况、仲裁政策和法制的发展情况以及仲裁理论研究动态进展。
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首次总结了涉“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商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和特色,当事人处理涉外商事争议案件的经验与启示,并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
三是紧密结合实践热点难点,以近几年业务发展最为迅猛、市场交易规模巨大、涉及法律问题相对复杂多样以及违约纠纷频发的资产管理业务为视角,就金融纠纷案件处理的最新发展、问题和挑战进行论述和分析,完成了“中国金融仲裁实践观察”。
四是关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以专章介绍《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背景和基本内容,着重分析了公约项下的调解与仲裁程序中调解的关系。
五是继续由曾经长期从事全国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审查与监督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完成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的研究,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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