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11月21日,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天眼查数据显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润君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持有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2.31%的股份,而王思聪为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疑似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间接持有该公司40.07%的股份。
据新京报报道,此前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对王思聪的限制消费令,11月20日晚间,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思聪已经不在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中,可以说明王思聪的限制消费令已经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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