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红)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举行联合发布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会。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滕必焱介绍,今天发布的6个证券违法典型案例包括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和内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
滕必焱表示,这批典型案例体现了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执法态度,还彰显了“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
“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惩处是一个立体有机体系,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滕必焱举例说,如雅某公司财务造假案,除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外,还将面临巨额民事赔偿;华某股份有限公司被证监会数次行政处罚,因财务指标触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退市。通过凝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诉讼、自律惩戒、媒体监督等各方面合力,充分实现执法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
滕必焱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证监会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10件,市场禁入决定82件,罚没款金额193.04亿元,通过强有力执法传递出“零容忍”鲜明信号,为注册制改革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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