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1月6日电(记者 覃星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方案,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梳理和排查民营医院临床科室、辅助科室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此次“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全自治区各级各类民营医院,重点是二级及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按照要求,民营医院要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不违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同时,规范医疗宣传行为。在媒介发布医疗广告时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要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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