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1月13日电(记者 张子琪)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9年1月至今,全省36.55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扶贫应保尽保。
近年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方案》《社会保险扶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成立社会保险扶贫专项领导小组,着眼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核实、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养老金待遇发放、代缴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三个重点,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专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人员信息、落实扶贫政策,推动参保扩面。
今年以来,为6.77万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89亿元,为45.44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群体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911.36万元,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此外,青海省还连续八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全省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80元。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待遇水平达到201元。
“青海省社会保险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在‘入口处’降低门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在‘出口处’提高待遇,助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在‘过程中’优化服务,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服务;通过大规模‘找人’逐一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社保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鲁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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