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近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均应符合新规范。新旧规范交替会带来保障缺失吗?在充分考虑客户需求之后,日前,平安人寿推出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以适应医学进步发展,切实保护和提升客户保障权益 ,让“保险姓保”,让“重疾不急”。
据了解,该方案针对的是使用2007版标准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当客户在2020年11月5日及以后申请理赔,可以在新旧两个重疾定义规范中,择优选择该疾病所对应的疾病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以《平安福20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为例,根据平安福20保险产品条款,阿尔茨海默病在2007版标准定义中被单纯以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作为疾病程度的判断条件。新定义中则增加了以临床痴呆量表(CDR)为评分标准的条件,这更符合该疾病主要表现为认知障碍的特点。如客户因阿尔茨海默病在11月5日及以后申请理赔,该量表评定结果为3分的,即可择优按照2020版标准定义获得重疾保险保障。又如,2007版标准定义中不包含“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如客户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实施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择优按照2020版标准定义申请理赔,获得重疾保险保障。
平安人寿表示,此次重疾定义修订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原则,将有力规范市场行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行业、市场、客户和险企的多方共赢。根据新规范,本次重疾定义修订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二是增加病种数量,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对消费者而言,新重疾定义将有助于消费者获得更科学合理的保障。
面对重疾定义的变化,为提升客户理赔体验、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平安人寿迅速响应,推出重大理赔择优方案,把选择权交给客户,充分体现了平安人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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