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国宾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应深圳证监局的约请,2020年11月17日上午,爱康国宾相关人员专程前往深圳证监局现场反映相关问题,进一步提供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分析师涉嫌违规的相关材料,配合深圳证监局的调查。
爱康国宾11月10日公开声明曾声称,国信证券两名分析会师的一份研报表示爱康国宾受疫情冲击,短期内并非资产注入良机,暗指相关方存在着将爱康国宾作为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美年健康(行情002044,诊股)的潜在安排和计划。
爱康国宾表示,公司与美年健康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并意向,该等误导性陈述会对该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该公司还称已向国信证券发律师函,请求查明消息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12日晚间,爱康国宾发文,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实名举报投诉国信证券两名证券分析师。
爱康国宾方面认为,国信证券上述分析师“利用不加证实且无来源的信息支持其研究报告中的臆测论点,已违反证券中介机构发布研究报告应当独立、客观、公平、审慎的要求,亦涉嫌误导投资者”。
举报材料认为,在美年健康11月初股价大跌之际,国信证券发布了上述研报,作出有关“爱康国宾资产注入”的臆测,并对美年健康维持“买入”评级。爱康国宾方面表示,其“有合理理由怀疑,作为美年健康现任董事会秘书的江维娜利用其与谢长雁和朱寒青的关系,对上述研报的撰写施加了影响,目的就是推高美年健康的二级市场股价。”
11月13日凌晨,对于爱康国宾实名举报国信证券下属两名证券分析师一事,国信证券回应称:
国信证券一直以来依法合规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公司证券分析师在一份上市公司点评报告中提及到了爱康国宾,但报告本身的逻辑并非讨论相关公司间存在合作等的可能性。可能各方对文本的个别表述解读不一致,进而产生了一些误会。我们正积极与爱康国宾联系,以便就相关情况直接沟通,争取消除相关误会。针对爱康国宾向证券监管部门等的投诉,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以下为爱康国宾发布的最新公告:
国信证券下属分析师谢长雁、朱寒青于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证劵研究报告《大跌事出有因,探寻阿里战略》,并且转载于微信订阅号“GuoshenHealthcare” (该微信订阅号声称为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运营的唯一订阅号,版权归国信证券所有)。
鉴于上述研究报告存在诸多虚假内容及刻意编造误导性信息,爱康国宾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宾”)于2020年11月8日向国信证券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国信证券对相关问题进行书面答复。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收到《律师函》后,国信证券仅通过公开渠道含糊地表示“报告本身的逻辑并非讨论相关公司间存在合作等可能性。可能各方对文本的个别表述解读不一致,进而产生了一些误会”。对于国信证券的前述回应,爱康国宾无法接受,该份研究报告的内容并非“文本的个别表述解读不一致”,而是存在明显的虚假及误导性陈述。
在上述情况下,爱康国宾于2020年11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实名举报,请求对国信证券分析师谢长雁、朱寒青涉嫌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事宜开展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应深圳证监局的约请,2020年11月17日上午,爱康国宾相关人员专程前往深圳证监局现场反映相关问题,进一步提供国信证券分析师涉嫌违规的相关材料,配合深圳证监局的调查。
爱康国宾注意到,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在扎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与之相应,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并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公布[202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某证券公司的两位证券分析师因其所撰写的研报相关内容无法确认信息来源,分析师未能尽到应有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义务,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而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爱康国宾期待相关部门能本着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履行监管职责,对此事做出公正、公平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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