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是与注册制并重的改革,注册制打开资本市场进口端阀门,不会人为限制公司上市,带来存量公司暴增,但市场对于存量公司的容纳是有一个限度的,不能无限制增长,因此需要疏通出口端,让更多的公司退出资本市场,腾出更多资源接纳新公司上市,实现资本市场的新陈代谢,实现质的飞跃式发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在论坛上表示,下一步将优化退市标准,把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改为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总体思路是不再简单考察企业盈利性,而是同时注重持续经营能力。退市的指向性更符合注册制要求,亏损与否不是资本市场入口和出口的关注点,退市监管更关注“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能够得到及时出清。这一提法颇有新意,注册制允许未能盈利的公司上市,那么以是不是连续盈利作为退市主要指标就十分的尴尬,因此退市制度的财务指标设计要与注册制配套,注册制是要求公司有持续经营能力,那么退市制度的指标也应该从连续盈利到持续经营能力的转变。
最近退市制度常态化、法制化、市场化改革不断被高层、证监会、市场财经人士提及,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但是如何建立系统性的多元化退市指标,并没有确立下来,按照老的退市制度,有重大违规违法退市,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显然落后于注册制改革。
但是三年连续亏损退市,有很多手段可以调节利润,从而规避退市,这就导致部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丧失,成为空壳,但依然可以在资本市场活得很滋润,比方说卖房保壳、政府补贴保壳、大股东掏钱补贴保壳、减持股票保壳、还有希望通过出售名画保壳,各种保壳手段层出不穷,目的就是希望保住上市地位,择机寻求卖壳,在资本市场收获最后一笔财富。带来后果就是连续亏损退市成为一个摆设,退市率远低于成熟资本市场,市场存在大量垃圾公司,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从1985年到2008年,美国纳斯达克有11820家IPO,但同期退市数达到12965家,从2001到2013年,美国资本市场近百年的发展的历程中,已超过3万家上市公司退市,正是大浪淘沙清除僵尸公司,留下的是资本市场的精华,才有美国股市的长期活力,才有不断的牛市,我国退市制度建立已经时间不短,可是退市公司依然是寥若晨星,少得可怜,截至8月份,媒体统计年内至少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有7家属于面值退市,4家因其他原因被强制退市,以及至少11家通过出清式重组完成退市。除此之外,今年以来还有13家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这是历史上的退市大年,也只有几十家公司退市退市率也达不到1%,与美国股市动辄5%退市率相比,还是很不够的。
退市制度的不同,带来两个市场的存量公司不同增长,以2008年至2018年十年数据进行统计,美股上市公司家数由4719上升至4824家,而A股上市公司家数由1604家上升至3584家,数量上翻了一倍。结果就是美股涨不停,A股十年指数一归零。
按照证监会设想,考察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作为一个新的退市指标,是与时俱进的做法,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持续经营能力如何评判就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这不像是盈利指标一样,有一个明确的盈亏数据,一目了然。退市指标不应该是单一指标,而是一个多种指标的组合,只要触及任何一个指标都要被退市,采用上市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组合指标,能够更加全面的判断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可有效遏制企业调节非经常性损益的方式避免退市,遏制“卖房保壳”等行为;主板和科创板、创业板净资产退市指标设计应该有所不同,退市指标的设计应该有一个最低净资产,而不是净资产为负,美国纳斯达克规定是股东权益不能低于1000万美元,比方说主板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0万元,科创板不能低于6000万元,创业板不能低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也需要是主营收入而不是资产处置收入。
已持续经营能力作为一个指标,是退市制度的进步,但是制度设计需要尽快地细化具有可执行性,一个市场不能有利于融资的制度设计就快马加鞭,有利于投资者和健康发展的制度设计就是步履维艰,这样的市场机会被质疑,就很难走出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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