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23日电(记者 韩朝阳)近日,河南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差距,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意见要求,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其他必要救助。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分区域、分步骤缩小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体系方面,意见规定,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同时,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结合财力状况,科学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指导标准,逐年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