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祁豆豆)鹏翎股份11月25日午间公告透露表决权委托最新进展,公司11月24日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与王志方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之约定,于2020年11月20日签署了《借款协议》及《质押合同》、于2020年11月23日另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张洪起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9%)转让给王志方,具体转让数量以双方正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同时《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张洪起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89%)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王志方行使。 《借款协议》约定,王志方向张洪起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整(肆亿伍仟万元)的借款。《质押合同》约定,张洪起将其所依法持有上市公司2.2亿股股份质押给王志方,为其履行偿还前述4.5亿元整(肆亿伍仟万元)资金借款的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担保。
本次表决权委托等事项完成后,王志方将持有公司2.1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89%)所对应的表决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张洪起变更为王志方。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王志方将借助自身资源和实力优势,推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