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年会“2021:预测与战略” 于11月25日-11月27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国际财富中心举行。北京金控集团首席运营官王磊出席会议并发表关于“线上经济创新与监管”为主题的演讲。
最近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王磊认为, 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也是中国经济最具竞争力和创新活力的部分,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与监管同向而行、并肩向前。同时,数据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要真正转化为生产力,要解决的难点环节是流通。“当前,数据的生产方很多,无论是企业、个人还是城市物体,都会持续产生大量数据。我们日常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已经被数据化了,都成为了可以价值挖掘的资源;”
他表示“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有着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特殊属性,数据要素的特殊属性,驱动了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同时也导致了数据生态的失衡,一些超大型机构形成了对数据的垄断,并且凭借自我增强的大数据优势不断固化垄断地位。”对此,王磊提到以下几点建议: 一、鼓励推动地方立法,通过界定数据使用权保障数据流通,同时压实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二、加强数据技术创新,找到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开发流通的利益平衡点;三、大力建设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提高数据资源分配的准确度、快捷度和公平性。
以下为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很荣幸参加今天的论坛。今年是数字经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大大加速了中国的数字化转型,也重塑了我们的时空观。
几组简单的数据:疫情期间,全国14万所学校、300万个班级、1.3亿学生在线上课。春节期间,我国有超过1800万家企业线上远程办公,人数超过3亿人。今年上半年,国内电商直播超过1000万场,活跃主播超过40万人,观看人次超过500亿。
最近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因此,今天来探讨线上经济和监管,意义非同寻常。借此机会,谈点不成熟的想法。
一、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也是中国经济最具竞争力和创新活力的部分,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与监管同向而行、并肩向前。
中国信通院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在GDP比重所占的比重逐年提升,由2005年的14.2%提升至2019年的36.2%。经过这场疫情的洗礼,数字技术在经济金融领域渗透的深度和广度正在进一步加速,以线上经济、平台经济、数字金融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和创新源。
与此同时,很多人感到,数字经济面临的监管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数字经济发展貌似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实际上,这些年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得益于相对较好的监管环境,得益于在创新与监管之间找到了一个较好的平衡点。而随着金融科技创新的体量在不断增加,广度、深度、集中度的发展变化,监管方式方法的一些变化也并非横空出世。因为无论如何创新,金融的基本逻辑没有变,金融风险的本质没有变,监管的底线和红线也没有变。换句话说,在金融科技的发展过程中,监管一直都在场,那么到今天,如果真有一个“十字路口”的话,下一步的走向应该是既不向左、也不向右,而是同向而行、继续向前。应该鼓励更多的金融创新发生在监管能力强的地方,让监管和社会大众都能够看得到创新、看得懂创新。
前不久,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北京市相继发布了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打造数字贸易试验区、设立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重大政策举措,要将北京打造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在北京这样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数字金融创新,或许更能够从系统性的维度,把握好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平衡。
二、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数据,在从资源到资产的过程中,围绕数据的权属问题和垄断问题不解决,很可能会动摇数字经济的根基。
数据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要真正转化为生产力,要解决的难点环节是流通。当前,数据的生产方很多,无论是企业、个人还是城市物体,都会持续产生大量数据。我们日常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已经被数据化了,都成为了可以价值挖掘的资源;与此同时,各行各业对数据的需求也很迫切,最新的技术手段,无论是区块链,还是机器学习、边缘计算,核心要依托的资源就是数据,算法的优化、系统的迭代、产品的更新,也都有赖于数据的支持。
但是,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有着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特殊属性,比如,使用的非竞争性,一个使用者对数据的使用并不会损害其他使用者对数据的使用;比如,复制成本几乎为零,但边际收益却可能递增,数据归集的越多,它的价值就越高。再比如,价值的不确定性,相同的数据对不同的使用者价值是不同的。
还有两个特别的属性:
一个是数据权属的复杂性。当前数据权属问题尚未达成共识,特别是剔除了个人身份属性的数据,产权的究竟是产生数据的个人还是记录数据的企业,目前还莫衷一是。以数据产权为基础的使用权、处置权等更是难以界定。由于数据权属不清,导致数据资产无法高效、合规流通,数据非法采集、非法使用、非法交易等问题层出不穷。同时,由于数据产权不明晰,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权责难以落实到互联网平台等经营实体。
另一个是数字经济的网络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明显。数据本身具有正的外部性,随着数据量的增大,数据的边际价值会增加,其中的一个体现就是数字经济的网络效应,也就是说,一件商品或一项服务的价值会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加而增加,使用的人越多,平台的价值就越大,就更容易吸引用户加入。在这种商业模式下,跨产品补贴、甚至免费服务都成为可能。同时,随着平台规模、体量的扩大,还会带来范围经济效应,企业同时生产多个产品时,它的边际利润比单独生产一个产品要大。所以,在平台经济领域,各个大型平台的竞争范围往往是交叉的,各自打造一个数字经济生态圈成为行业共同战略选择。
数据要素的特殊属性,驱动了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同时也导致了数据生态的失衡,一些超大型机构形成了对数据的垄断,并且凭借自我增强的大数据优势不断固化垄断地位。尤其是平台型企业往往跨产品跨市场补贴经营,传统的评判垄断的标准,比如是否提升消费者面临的价格、是否提升某个产品的市场份额等不再适用。
针对这些问题,有几点建议:
一是鼓励推动地方立法,通过界定数据使用权保障数据流通,同时压实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在国家立法前,应该鼓励法治环境好、监管能力强的地方,在特定范围内以地方立法形式探索数据权属与交易规则,为数据流通创造条件。在数据所有权属复杂、界定困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绕过所有权,先行界定数据的使用权,以应用场景为导向,挖掘数据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构建数据使用权交易规则体系。同时,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数字经济经营实体,做到权责利相统一。
二是加强数据技术创新,找到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开发流通的利益平衡点。加大区块链+安全多方计算或联邦学习等“可用不可见”技术的开发力度,提高密文状态的计算效率,将数据的具体信息和使用价值相分离,让使用者在无法对数据进行浏览、复制、修改的前提下,得到有价值的计算结果。且全程可验证、可追溯、可解释、可监管,避免人为因素对数据流通和使用的干扰。
三是大力建设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提高数据资源分配的准确度、快捷度和公平性。当前,以大数据归集、支付、征信、数据资产交易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将是未来一个国家和地区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类基础设施,应该采取政企合作、公私合作的方式,由政府统筹规划,并且加大公共数据的归集力度,委托国有企业牵头建设运营,同时积极吸纳市场主体参与建设,确保能够较低成本地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让普惠金融机构和社会大众成为金融基础设施发展的最终受益者。
三、北京金控集团的一些初步实践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自2018年底成立以来,大力推进北京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科技驱动、面向未来的多层智慧金融服务体系。
在金融科技基础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构建涵盖大数据、征信、支付、数字交易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四大梁”。我们成立了国内首家普惠型金融大数据公司,授权建设运营北京金融公共数据专区。专区作为全市大数据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起全市金融公共数据“统、管、用”职责,目前已经归集了税务、工商、社保、司法等十几亿条与金融机构需求匹配度高、市场机构没有的权威政务数据。
为充分发挥公共数据的价值和效用,我们着力搭建了金融普惠的应用场景,围绕首都中小微企业特点和普惠金融发展目标,打造服务企业、家庭和个人的金融普惠体系。
在服务企业方面,针对小微企业融资“信用风险大、交易成本高、服务效率低”三大痛点,我们建成并上线全市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起“助贷”、“助投”、“助保”服务体系。目前已入驻银行、保险、创投、担保等金融机构300多家。
在服务家庭方面,针对中国人均GDP越过1万美元大关、即将迎来财富管理爆发期的重要节点,我们设立了财富管理基础设施服务公司——北京财富管理公司,对家庭实行“千人千面”的精准画像,建设全面、精准、普惠、安全、更具社会责任感的首都财富基础设施,通过提高财富管理市场的风险适配度。
在服务个人方面,我们以提升居民生活、出行、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便捷度为重点,正在积极推动北京“多卡合一”工程,打造汇聚社保服务、政务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以及各类扩展服务市民服务统一平台,提升首都百姓生活的便利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在征信、支付、数据交易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在这些工作中,我们始终认为,无论是金融创新,还是技术创新,都需要正确的价值观引领。衡量创新的结果,要看是否解决了客户的痛点问题,是否给大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经济生活选择,是否能经得起伦理和道德的检验。所以,我们在一些专门从事数据服务、开发数据产品的子公司中,要建立公信力委员会或道德审查委员会,对数据来源的合法性、使用的合规性,算法的公平性和道德性进行审查,并积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监督。
作为北京金融公共数据受托运营机构,金控集团愿意同更多的市场化机构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以各种形式来合作开发数据产品,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数据价值。
这只是我们一些初步的、还不成熟的探索,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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