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2月7日电(记者闫睿)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黑河市社会主义学院原院长郭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经查,郭建华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场所,参加、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转让、房屋买卖、退返税款等方面为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收受下属车辆,涉嫌受贿犯罪。
郭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马列信鬼神,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为官不廉,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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