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国改革论坛”12月7日在北京举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表示,由于国企的管理逐渐从管企业变为管资本,国资去收购民企股权的事情常有发生,特别是从去年纾困以来,国企接盘了一些民企股权,但随即也产生了一些矛盾现象。
樊纲举了两个例子,一是南方某房地产公司,因为“野蛮人”等原因,国企接了盘,成为第一大股东,现在是靠当地政府的一纸文件,宣布国企持股不干涉管理、不按国企的方法管理。另一个例子,某金融机构也是“野蛮人”等原因,国资收购了股权,成为最大股东,“据我所知,要按国企来管理,股权超过一定额度之后,就可以并表了,成为国企。只要母公司是国企,并表之后就要按照国企对待。国企对待意味着什么?高管的工资受限,高管请人、聘人就是另一种规则了,重大决策的审议等也会发生变化。”
“国企对待意味着什么呢?高管的工资就受限了,高管请人、聘人就是另一种规则了,重大决策的审议就不是在这个机构层面上可以做的了,必须要到集团公司做了,就是把原来按民企运作的一种机构,现在要变成按国企运作了。”樊纲强调,“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要不要把这些本来有活力的民企变成国企?我们怎么经过一些制度安排,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樊纲表示,即使政府纾困,也不应把民营企业收购成为国有企业下属的一部分。“如果国企有钱、政府有钱,我们共同建立一些股权投资基金,或者兼并重组基金,然后我用基金去收购一些股权,帮助企业进行整理,整理纾困之后,我们再把它卖出去,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这里面需要制度改进,这包括资本市场的规则,现代企业的规则,国企的规则,民企的规则,在股权问题上的规则。”樊纲强调,应通过一些制度改进,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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