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在建立标识制度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措施的出台,可以方便公众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更加便捷地开展垃圾分类。
图片来源:新华社
在12月4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介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垃圾分类第一批试点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7700多万个家庭,居民小区覆盖率86.6%,其他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全面启动。除46个重点城市外,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做好垃圾分类要从源头抓起。《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马军分析称,从我国的实践看,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垃圾分类比较细。因此对于公众来说,现阶段一大难点是能否掌握足够多的垃圾分类知识。如果能把垃圾分类的标识直接写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就可以方便公众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更加便捷地开展垃圾分类。
记者注意到,在网络上,关于“产品包装上设置垃圾分类标识”的讨论和建议也比较多。
例如,在中国政府网正在进行的“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建言征集活动中,就有网民表示,希望有关部门优化相关管理规定,建议企业在生产商品的同时,在每一层包装上用文字或者符号,标明适合的垃圾分类类别,以便于大众在分类丢弃垃圾的时候,能够快速分辨、准确投放。
而在今年1月举行的一场山东省远程连线网络议政活动中,也有群众代表建议:各类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或标明其属于哪种垃圾分类。
其实已经有企业开展了这方面的尝试。
据《杭州日报》报道,2019年6月,杭州某茶业公司就已经推出了最新出品的茶叶外包装。包装盒上挂了一块垃圾分类“身份牌”,上面明确标注了茶叶外包装盒需丢入“可回收物”的蓝色垃圾桶,喝过的茶叶渣丢入绿色的餐厨垃圾桶。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模式试点。
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
此外,《意见》还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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