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一阶段金融风险的演变,既要统揽全局,又要把握重点。从全局来看,中国经济增长面临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等多重约束,金融体系“对内”要承担这些约束下的经济波动风险。
过去多年,中国金融体系风险特征发生了很大变化,相应的金融监管理念和实践也有了深刻转变。正如郭树清主席在《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文章中所言,“金融领域出现了新的重大挑战”,要“有序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剖析近年来中国金融领域的风险处置举措和进展,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系统性、层次性和前瞻性特征。
2016年是中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的重要分水岭。“十三五”伊始,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央将“新常态”作为战略制定的重要依据,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201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作为三大任务之一,通过“三三四十”、“回头看”等系列举措,取得了金融风险防控的重大成效。此期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出发点是“消除”金融领域存在的监管套利、无序扩张、结构失衡和信用偏离等系统性问题,整治的重点是“拆解”资金空转、影子银行、违法腐败及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已经渐成趋势的重大风险隐患。
“十三五”是化解中国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的关键五年。在2020年收官之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系统性和关键性进展,在主要领域实现了对风险问题的“手术”式治理。
主要体现在:
一是影子银行风险大幅收缩。各类非银金融机构通道业务得到有效控制,小贷、典当等非金融机构民间融资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至2020年8月末的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网贷机构数量、参与人数、借贷规模连续26个月下降。
三是作为滋生风险的重要“温床”,金融领域违法与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治。恶意操控金融机构、利用内幕消息干扰市场运行、金融管理部门人员“监守自盗”等行为大幅减少。
四是作为威胁金融安全的最大“灰犀牛”,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16万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上季末低0.3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增速连续26个月回落。
对于下一阶段金融风险的演变,既要统揽全局,又要把握重点。从全局来看,中国经济增长面临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等多重约束,金融体系“对内”要承担这些约束下的经济波动风险;而新冠疫情及未来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将对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很大困难,金融体系“对外”面临的风险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要做好应对国内外金融风险的前瞻性准备,特别是在对外开放的同时,重点防范输入性金融风险。
从国内金融风险的“苗头”来看,应高度关注如下方面,有序处置重点领域风险:
一是不良资产风险。当前,不良资产风险已经跃居各类金融风险首位,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已达1.96%,监管提出2020年要处置3.4万亿不良贷款,规模较2019年实际处置额高出48%。而受经济运行及财务计量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仍将继续暴露,不良资产余额预计最快也要到2021年底才有企稳减少的可能,因此要“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
二是金融科技风险。我国金融科技体现出明显的“跑得快,监管慢”特征,在风险防控方面经验不足,正在面临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寡头垄断等多重挑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交叉性风险。在综合经营、跨界布局和科技进步等推动下,金融风险的交叉性、融合性只会有增无减,风险交叉传染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生成危害更甚。为此,要高度重视,有效提高对跨行业、跨市场等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风险。
当前,监管层面针对潜在风险,积极推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推向深入。“十四五”时期做好金融风险防控,要加大科技手段运用,加快“监管整合”向“监管融合”转变。
最近,郭树清主席也表示“在监管方面加大科技运用,提升监管效能”。只有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才能有效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才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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