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公布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来看梳理→
大型活动
全省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需报同级指挥部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
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购物消费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
餐饮住宿
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
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
加强公共区域设施管理,对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进行消毒,对清洗消毒间等做紫外线消毒处理。
交通运输
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
文旅活动
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中、高风险地区,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营业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
医疗机构防控
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校园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寒假期间,师生应尽量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个人防护
省内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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