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10日作出裁定,指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李亚炜等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前,李亚鹏因被该案列为被告,被判支付4000万未履行,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北京高院裁定重审一般意味着案件在此前的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案件在重新审理的过程中存在改判可能。
来源为金融界财经频道的作品,均为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媒体转载,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