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绿色债券作为一种债务融资工具,是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一种手段,通过债券这一工具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下的生产行为提供投融资服务。
绿色债券,简单来说是指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或绿色项目的债券。历史来看,虽然各监管机构对绿色债券定义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均在于相关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是否与绿色产业或绿色项目相关。因此,绿色债券的研究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也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起步虽相对较晚但发展迅速,2018年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绿色债券来源国。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至今,品种分布日渐平均,期限逐步拉长,评级向低等级倾斜,国企及交易所产品占比有所提高,发行人行业也日益丰富。
截至今年4月中旬,我国绿色债券存量金额达9515亿元,品种以金融债、公司债和企业债为主,期限集中在1~5年期,除资产支持证券外余额近9000亿元,发行人主体评级超七成为AAA,国企占比超九成,行业多分布在金融、工业和公用事业等。除在境内市场发行外,部分中资企业还选择在海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2020年评级、行业、企业性质上明显更为分散。
今年3月,交易商协会首推的“碳中和债券”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在项目投向、认证标准和信息披露方面较前期绿色债券均有不同,之后交易所也推出了相关产品,交易商协会发布了详细的碳中和债券机制规则,各监管部门在公开发言中也多次提及国家和监管层面的一些工作计划和发展路径。
银行间市场发行碳中和债券包含了信用债、利率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单纯从信用债角度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前期发行人以电力企业为主,后逐步扩展到城投,主体资质整体较好;债券期限以3年期为主;首批债券票面收益率均低于同期限中债估值曲线收益率,票面利率较低可能与第一批试点以及发行人整体资质较好有关。二是前期募投项目多为清洁能源发电,并全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且需明确披露碳排放等信息,随后也有绿色建筑和清洁交通项目。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均出具项目评估报告,明确符合国际标准。评估报告中也明确给出了项目的环境效益测算和环境风险评估。
交易所市场方面,发行的碳中和债券全部为信用债,相比银行间市场发行信用债品种,有如下特征:一是除电力和城投企业以外,行业拓展至融资租赁,外部评级也出现AA 的发行人;债券发行期限拓展至5年;债券票面收益率高于同期限同评级中债估值曲线收益率样本有所增加,均为资质偏弱的主体。二是募投项目方面,募投资金允许不超过30%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只有1/3的债券有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出具项目评估报告。
虽然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在不断发展完善,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首先,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标准仍有一定差异,目前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中仅有一半多符合国际标准。其次,在发行端境内监管机构出台过相关鼓励措施,但是从发行成本来看,相比普通债券并无明显优势,发行人发行动力相对受限。最后,国内投资端目前也出台较多政策,但是多为指导意见,实质性优惠政策较少,市场投资氛围尚不浓厚。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绿色债券市场制度和政策。首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标准制定继续向国际标准靠拢,债券发行引入相关认定机构,引入国际标准和认定机构也有利于境外ESG资金投资国内绿色债券,对境内债券市场国际化有着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创新绿色债券指数、ETF等产品;制定发行人和投资方绿色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严格规范相关披露准则。其次,债券发行方面,目前在发行方面有较多激励政策,但大多意在促进发行,而针对发行成本并没有明显下行的情况,更要从需求端入手,即投资端的培育至关重要。最后,投资方面,学习境外经验,在发展初期给予一些切实政策优惠;政府可以主导设立绿色债券投资基金,或者对市场化机构设立的绿色投资基金、资管产品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总的来说,相信在监管机构的有效推动下,未来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相关制度将会进一步完善,对于符合碳中和发行标准的企业来说,融资渠道或进一步拓宽。
(作者系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陈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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