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完成三成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梁兆坤)近年来,我市城市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仍任重道远。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李春强提交了《关于紧抓农村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对此,市生态环境局答复,截至8月底,全市完成三成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李春强在提案中说,农村地区的水污染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村镇建设缺少规划,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污水收集设施简陋,不能实现雨污分流;村民环保意识淡薄,难以建立长效机制。建议规划先行,破解农村污水治理之困;保障到位,完善污水治理体系;全民聚力,建立多元管护体系。
为此,市生态环境局表示,针对治理农村污水,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采取的措施有,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聊城市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实施阶段、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目前,我市已争取到中央农村资金2574万元,另有省级资金132万元用于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加大了政府债券、上级补短板强弱项重大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市属管委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6月21日至30日,省生态环境厅检查组对我市825个已经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进行验收,全部合格:8月12日至15日,省生态环境厅检查组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共抽查232个村庄,合格率96.6%。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要求,对全省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是2020年底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要达到30%以上。截止到8月底,全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村庄总数为 2028 个,占比为33.48%。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会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村居、旅游特色村、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和户户通道路硬化等其他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考虑,统筹推进。同时,督促县级层面积极开展巡查自查,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已经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镇、村,要加大巡查抽查频次,确保其正常运行。严格对照省里的验收标准,提高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对已经上报完成的村庄进行抽查核查,确保完成一个,达标一个,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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