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是否具有专业性?幼儿教师是否是专业人士?这一问题之所以一直存在争议,是因为社会对幼儿教师群体的认可程度较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以教师掌握学科知识的多寡来判断教师的专业性。然而,对教师来说,他们并非像医生、律师等能够垄断学科化知识。教师所掌握的知识,普通大众都能够具备。因此,以掌握学科知识的多寡来判断教师的专业性,未免显得有些以偏概全。
那么,教师的专业性体现在哪里呢?教师的专业性根植于其教育教学职责的履行,知识本身不构成教育教学的过程,它是教育教学的预备和基础。而教育教学的职责履行在根本上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之间的人际互动,因此仅仅了解学科内容是不够的,还要掌握如何将知识传递给学生。相比“教什么”,“如何教”“怎么教”更能体现教师的专业性。
然而,在相关的法规政策中,如《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明确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这就意味着任何有教师资格证的人都可以在幼儿园做教师。事实上,孩子年龄越小,对他们开展教学越难。幼儿教师面对的是一群心智懵懂的学龄前儿童,正因为年龄小,他们所指向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和潜力是无限的,这就更加显示出学前教育的深刻性与复杂性。因此,一切教育教学的职责与业务上的特殊要求,无不源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幼儿教师的专业性恰恰体现于此。
可见,幼儿教师这一职业是具有专业性的,只不过现实中大多数幼儿教师还行进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幼儿教师专业性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两个词——“爱”与“育”。因为没有哪个年龄阶段要求对孩子的爱像学前教育阶段这般迫切与强烈,也没有哪个教育阶段的教学像学前教育阶段如此强调和重视“育”。
不过,我们应该意识到的是,“爱”和“育”绝非意味着对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学习负担的增加与强化。学前教育的深刻性、复杂性与独特性以及价值属性决定着幼儿教师只能秉守对童年的充分敬畏和对这种教育专业的审慎。敬畏意味着我们对儿童的尊重与顺应,包容与理解,善待与呵护,以及对童年成长过程及期望的理性思考。我们要敬畏童年、保护童年,而不是改变童年,因为教育只能作为一种支持儿童发展的手段,不过分干预童年是学前教育的基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