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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

2019-01-22 20:31:18来源:教育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这项工作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有效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是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园需求的重要保障。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规定,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城镇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和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2017年对全国学前教育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重要原因。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要求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摸排、分类整改,集中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治理任务和主要举措

《通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间表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明确治理任务。一是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二是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三是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办成公办园的,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加强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并做好扶持与动态监管工作。

第二,细化治理步骤。一是全面排查。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全面摸排,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二是全面整改。要求各地根据摸排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三是监督评估。对各地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

第三,划定治理时间表。2019年4月底前,各区县完成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2019年6月底前,对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移交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需要回收、购置和置换的,完成相关手续;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第四,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并在教育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联合办公室。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二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监督评估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治理工作保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要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依法依规对在治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追究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重大行动。这次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了教育部和住建部,下一步,教育部将与住建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一是抓好部署落实。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逐级做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部门联动,集中整合多方力量,既要严格依标“扩增量”,也要有效推动“转存量”,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监测指导。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摸排情况、整改情况建立总台账。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治理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6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这次治理工作,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审联管机制,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希望各位媒体记者加大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正面解读宣传,及时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大力营造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