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娃没人带被迫辞职,怕没人带娃放弃生二胎……让育龄夫妇纠结的托育难题,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愈加凸显。
生了宝宝谁帮带?怎么带?近日,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等主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论坛围绕“托育难”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3岁以下婴幼儿超4700万,入托率仅5%左右
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是造成育儿焦虑和抑制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说,该中心调查发现,在有0—3岁婴幼儿的家庭中,有托育服务需求的占30%,其中90%是2—3岁幼儿家庭。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数据显示,我国0—3岁婴幼儿入托率只有5%左右。
贺丹说,现有托育机构中不到两成是公办的、普惠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后者为了保证运行,价格较高。“我们调查发现,能接受其价格的家庭不到1/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超过4700万,每年有高达1500万以上的新生儿,但托育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并承受着疫情带来的持续影响,长期看,还面临服务体系建设缺口较大、普惠机构高成本压力、人力资源瓶颈制约等挑战。
与城市宝宝相比,农村贫困和留守儿童可能更为弱势。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李伟介绍,该基金会和全国妇联对贫困地区5000多名婴幼儿的调查显示,86.4%的婴幼儿没有接受过任何早期养育和照护的服务,家庭养育环境也很差。
“相当多的贫困地区儿童处于‘成长环境不利状态’。”在李伟看来,如果缺乏公共政策干预,贫困的代际传递,可能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身上延续。
政策“组合拳”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0—3岁是婴幼儿成长发展的关键阶段。良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国民素质整体提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平也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
为破解托育难题,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为落实指导意见,有关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介绍,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出台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登记和备案办法等系列政策规定,开展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等工作。
中国计生协及各级计生协还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和优势,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进行宣传咨询和入户指导,并实施“向日葵计划”,建立“亲子小屋”,促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
“指导意见公布后,一年半的时间里,仅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有明确托育标志的企业,数量就相当于过去10年的3倍,发展势头很好。”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说。
商业综合体嵌入、社区办点、幼儿园延伸、家庭“邻托”、企业福利……于学军介绍,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实践,发展多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正在逐步构建。
抓住“十四五”窗口期,发展普惠托育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预测显示,“十四五”时期出生人口会比“十三五”时期平均每年少200万以上。“这正好为合理调配幼儿园学位和托位、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条件。”贺丹说。
难得的窗口期内,普惠托育该怎么做?
杨文庄认为,家庭托育服务价格低,邻里信任,婴幼儿少有疏离感,值得大力提倡。但这种模式目前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尚不允许以家庭自有住宅营业登记,监管不易,邻里之间协调难等。他表示,将尽快研究家庭托育发展的管理规定和规范标准,支持家庭托育有关试点项目,并适时推广。
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建议,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在出生人口减少、学前教育资源有富余的地区,鼓励“托幼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将2—3岁幼儿托育服务纳入以公立机构为主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同时,完善家庭福利政策,研究将0—3岁婴幼儿托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适当增加配偶护理假、家庭养育假等育儿假期,鼓励男性参与子女照料,鼓励家庭育儿的代际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支持职工带薪休假、探索弹性工作制等。
“对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共政策干预已经刻不容缓。”李伟认为,可考虑将欠发达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挥计生协、公益基金会等组织作用,探索多样化、全覆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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