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晓铭是一中专学校在校生,他喜欢看武侠小说和古惑仔电影,常把“江湖义气”挂在嘴边,幻想着为“兄弟”两肋插刀。
2017年10月,陆某找上门来:“我在外面吃了亏,现在要去报仇,兄弟你得帮我去撑场子!”晓铭在陆某的带领下与其他“兄弟”一起打砸“仇人”汽车,造成被害人5300元的财产损失。案发后,晓铭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6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发后,晓铭认罪悔罪,在父母和老师的管教、鼓励下,发奋学习,于2019年10月参加了成人高考。当月,公安机关将晓铭涉嫌寻衅滋事案移送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采用“圆桌式谈话”营造轻松氛围,耐心细致地讲解犯罪行为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危害,引导他审视自我、剖析原因,鼓励他浪子回头。“我认识到自己犯法了,您的话我都会记在心里。高考成绩快公布了,我感觉自己能考上,我真的很想去读书。”晓铭告诉检察官。
随即,承办检察官与晓铭的班主任取得联系,得知他在校表现一贯良好,被高校录取的可能性很大。“晓铭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具有一定的监护帮教条件。如果一诉了之,将会对他的人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经集体讨论,亭湖区检察院决定待其高考成绩揭晓后再行依法处理。
2020年春节后,承办检察官接到晓铭父亲的来电:“我儿子考上大学了,录取通知书在网上可以查到啦!”
为帮助他顺利进入高校读书,检察官充分听取了被害人意见,走访学校进一步了解情况。经检委会讨论决定,该院对晓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4月14日,检察官向晓铭送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和训诫通知书,并为他量身制定了“训诫+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的帮教方案。
次日,检察官对他进行了法治教育,训诫其不可再犯,要求他在高校里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同时,检察官对晓铭的父亲进行了亲职教育,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履行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期间的监督义务提出了建议和要求。此外,该院还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晓铭进行了“一对一”心理辅导,帮他打消心理顾虑,助他以最轻松的姿态返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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