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1日电(孙竞)2008年,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进行法学教育模式改革试点,开始实施“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始承办六年制法学实验班,以“全方位、高素质、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方略,探索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模式。
十年来,六年制法学实验班经历了哪些改革和创新?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上收获了哪些经验?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
注重德性教育 引入法学公益教学体系
焦洪昌介绍,法学院将德法兼修的法学教育有机融入到实验班学生在校的六年培养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品行,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的过程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与信念。
“法治人才培养应凸显‘健全人格教育’的理念,应本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把学生培养成明法笃行、全面发展的人。” 焦洪昌说。
中国政法大学为实验班引入法学公益教学体系,将公益教学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鼓励学生参与法律诊所课程和法律援助活动,以此培养实验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焦洪昌表示,实验班培养模式促进了整个法学教育质量的提升,用六年的时间同时兼顾专业能力培养和实践水平提升,在专业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增进了对法治建设现状的理解,增进了对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理解,这本身就是春风化雨式推进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绝佳形式。
专业与通识教育并重 “双导师”辅导
记者了解到,六年制实验班培养阶段划分明确,“4+2”具体培养包括本科阶段第一到三年的专业知识学习,中间学期到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第五到六年研究生阶段的硕士论文研究和写作。分阶段培养明确具体阶段目标,为学生发展个人能力提供充足时间和自由。
焦洪昌介绍,“4+2”六年制实验班精抓专业主干课程,兼顾通识课程教学。本科阶段学生主要进行专业知识学习,课程设置集中,夯实学生基础理论,深化专业认识,推动专业方法的掌握,以契合“职业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目前,实验班课堂教学以小班授课为主,多为名师授课。实验班学生王正鑫说:“实验班小班授课情况比较多,师生之间的课堂互动自然也较多,师生关系少了些许隔阂,多了几分亲近。”
在导师设置上,六年制实验班实行“双导师制”。实验班学生入学后配备学业导师,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帮助规划学业。实验班学生实习期间,将被分配专业实习导师,实习过程中由校内外实习导师带领学生进行定期交流。
实验班学生朱泽楷说:“实验班赋予了我们每个人最大的自由去选择论文方向,无论选择哪一个方向,选择哪一个导师,都能够对自己最感兴趣的一个部分去进行深入研究,能够得到相应的师资资源支持和培育,这就是最好的。”
注重实践性教学 培育涉外法治人才
“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是教育部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提出的重要举措之一。焦洪昌介绍,实验班目前已经开设了15门案例研习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打通实体法和部门法之间的隔断。案例研讨课教材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结精选案例进行单独编写,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投入现实,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
2020届实验班毕业生中成绩排名专业第一的温颂恒向记者表示,案例课内容丰富、案例典型,每一位同学都能参与其中,效果非常好。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从2018年底开始,实验班就开始选派同学到海外律所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的集中实习,为大型央企在当地的航空、银行、水利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多样化的国家交流项目切实提升了实验班学生的外语能力,开阔视野的同时增进了对国内外法律领域的全面认知。” 焦洪昌说。
十年改革路 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班试点改革近十年来,培养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实验班的培养方案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数据显示,2019年,实验班学生法考整体通过率达80.337%,稳居全国前列;整体就业率近年来持续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不过,焦洪昌也坦言,实验班发展的近十年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教务管理、教学效果、论文质量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学院管理团队也在不断反思总结,进行统筹调整和改革创新。
“六年制实验班是探索法学教育多元化的一种尝试,是法学教育中的先行者和探路者,始终在探究怎样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培养,整体办学效果是成果大于问题。” 焦洪昌说。
他同时表示,面对高校教学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发展的趋势,法学院实验班也在尝试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化的升级培养新模式,以积极的姿态回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对法律制度的挑战,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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