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一段时间以来,中美关系面临新挑战,美国等部分西方国家收紧政策,出国留学深受影响。立足国际形势新变化,从中外合作办学角度提出应对学生流动、出国留学受到冲击的思路和对策,对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外合作办学对我留学生安置具备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逐年增加,2018年度达66.21万,2019年度约71万。美国国际教育协会IIE发布的《2019美国门户开放报告》显示,2019年美国国际学生总数为1095299人,其中369548名本科生、研究生、非学位学生来自中国,占总数的33.7%。在疫情蔓延和国际关系新变化的形势下,不少学生不能留在国外上网课,或者暂时无法再前往国外学习;一些已被国外高校录取但还没有前往国外的学生面临就学空档。如何保障中国籍留学生的正当权益,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合作办学被誉为“不出国门的留学”,实现了蓬勃发展,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8月,全国经审批机构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近2300个,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约占总数的90%;中美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约为450个,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约20%。从类型上看,中美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32个(其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29个,具有法人资格的3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从入口审批到事中监管、事后退出机制日臻完善;合作办学者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稳步推进。
相对于其他涉外办学形式,中外合作办学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学场所,具有良好的国际化办学环境,拥有一批高素质、国际化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与此同时,作为合作办学主体的中外方高校具有广泛深入的实质性联系与合作。开展我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外合作办学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基本具备相关基础。这些有利条件,无疑将成为开展我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确保中外合作办学在特殊时期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培养国际化人才、缓解外方合作高校压力、增强合作纽带、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需求匹配、课程对接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一方面,不少国外高校,尤其是与我国有合作办学的高校纷纷表达诉求,希望我方合作办学高校可以暂时接收外方高校招收的部分中国籍学生在华交流学习。例如,康奈尔大学鼓励中国留学生留守在中国,就读于与康奈尔合作的几所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中外合作大学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温州肯恩大学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中方举办者也纷纷表示愿意提供安置和教育教学的帮助,与外方合作高校共渡难关。
另一方面,在探索帮助我留学人员平稳过渡学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阻力,主要有:
需求匹配。 我国现有高校3000多所,而国外高校数量众多。以美国高校为例,其数量超6500所,其中我国教育部认可的有3600所;与美国高校合作办学的中方高校近200所。在短时间内,如何建立中外高校尤其是合作办学高校的有效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满足受影响中国留学生在学科专业、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求学需求,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课程对接、学分互认与学历学位认证问题。 合作办学高校,或已开展“双校园”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学校暂时接收外方高校录取的中国学生,课程对接与学分转换存在一定技术障碍;学历学位认证方面在外停留时间和课程安排等相关问题,有关部门已有举措,但相关政策仍须加强。
学费问题。 如果学生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而需要缴纳外方高校标准的学费,两者学费差距悬殊,相关学生可能存在较大心理落差,导致一些不稳定因素,需要慎重处理。显然,学费收取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接收留学生的成本补偿,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接收条件问题。 在生活设施、教育教学条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等方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是否达到开展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如何核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可接收留学生的数量,也是政府和学校应该进行评估,并针对具体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的。
应加大“学分互认”“学历认证”等方面的步伐
中外合作办学开展我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校内校外高效联动,政府、社会大力支持。
提高站位,积极作为。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以校际合作形式安置已在国外合作院校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开展相关教育教学工作,作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特殊安排,既可满足我留学人员的就学需求,也可为国外合作高校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对外释放开放包容、友好合作的积极信号,增进国与国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建立机制,落实落细。 认识提高了,还需要有好的举措。政府相关部门应指导中外合作高校尽快细化工作对接方案,就安置需求、学生回国、外教来华、课程对接、学分互认与学历学位认证、教学秩序、学习时长、学费收取与成本补偿等问题开展高级别磋商,以生为本,求同存异,狠抓落地见效。例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等熟悉美国高校整体运作模式的高校,均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可推动其牵头搭建中美合作高校磋商工作机制和平台,为中美院校协调招录培养工作提供顶层指导;不具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地理位置分布较广,运作模式较成熟,学科专业较齐全,可在学科领域和区域协调方面发挥更多作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众多,遍布全国各地,涉及学科门类广泛。与以上两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一起,这些项目可以发挥其母体高校优势,成为联系中外合作院校的有效纽带。可通过相关部际协调机制,解决学生回国、外教来华等问题。
多方保障,确保质量。 政府应给予相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经费及其他办学条件的大力支持,加大现行政策执行力度,为中外合作办学开展我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已着手研制接收安置和教育教学方案,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需要给予支持的诉求和清单。例如,上海纽约大学为保证2020年秋季新接收的3100名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除了使用原有位于世纪大道的教学楼之外,拟在政府多方面的支持下,在校园附近租用一栋7层的大楼作为“临时拓展校园”,以满足开展我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需求。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紧急协调各方,拟向接收的我留学生开放所有学习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写作辅导与学术咨询等场所和服务。
管控风险,确保安全。 中外合作办学开展我留学生安置和教育教学工作,涉及中外,政策性、政治性强。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政府部门应特事特办,尽快研究制定开展这项工作的风险管控预案,规避潜在的教学管理、财务安排等方面的摩擦和纠纷,确保教育教学安全。应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这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机制,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思路,针对回国学生、来华外教和滞留国内学生群体的不同特点,采取全面、严格的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作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研究小组 执笔:林金辉、熊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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