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近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了对冲还贷业务。然而,部分贷款职工在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时还存在一些误解。为此,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温馨提示,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须依照借款合同提前还款约定执行。
“‘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时限和金额都是有要求的。”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贷款职工自贷款发放日起,还款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在还款期限内,贷款职工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公积金本金不低于5万元且为万元的整数倍;贷款职工的公积金账号余额不足5万元的,需在约定还款账号内存足差额部分;贷款约定还款日及21日不能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
同时,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须先到指定中行网点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受理网点为贷款发放的委托银行。值得注意的是,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00。(全媒体记者 聂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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