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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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濉溪县管理部)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提取业务办理时,取消个人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4、无房职工支付租房租金;
5、离休、退休;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出境定居;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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