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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制度保障民生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今年4月27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手续、降低门槛,使更多人可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办理流程较原流程做了很大简化,无户口限制,一张身份证、一张Ⅰ类账户储蓄卡即可办理。银行卡开户行应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目前支持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
缴费标准更加灵活,由此前的规定金额(865元)缴费模式,更新为区间(398元至1491元)自主缴费模式。即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上一年城镇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上限为我市上一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6%。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柜台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要件齐全当场即可办结。
开立个人账户后,每月银行代扣住房公积金,代扣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后应继续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县公积金办 成晓旭)
咨询地址:杜鹃大道东段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汝阳管理部
咨询电话:682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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