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拓展制度普惠性,加大对灵活就业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近年来,贺州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工作,将一定年龄范围内的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其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助力其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精准施策惠及更多群众。大力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建制扩面,列入与业务合作银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广泛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分步有序推进我市辖区内的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印发实施《贺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并采取合作商业银行自动托收、实时汇缴方式,个人自愿缴存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截至2021年8月底,全市个人自愿缴存 3727 人,累计缴存额 3550万元。
公积金业务村级智能服务向乡村铺开。依托桂林银行四级金融服务网络体系,以桂林银行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助农终端机具为受理载体,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村级智能服务向乡村铺开。从2021年9月2日起,正式对外提供服务,实现辖区内农村地区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智能服务,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村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开户。这是贺州市积极响应自治区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收益群体、提高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群众的一大创新举措。截至2021年9月中旬,在贺州辖区707个行政村已覆盖413家,覆盖率近60%。
完善缴存转换机制。为体现缴存使用权力义务的公平,我中心通过建立贷后跟踪机制,加强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由信贷科每月对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进行缴存情况筛查,对已从单位离职停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职工联系了解职工停缴原因,督促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职工转为个人自愿缴存,恢复正常缴存状态,继续履行缴存义务。截至2021年8月底,共有426名从单位离职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转为个人自愿缴存。
据统计,截至2021年8月底,全市共发放个人自愿缴存住房贷款265 笔,金额8465万元,为 265户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圆了住房梦。
来源: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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