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机构调整方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更名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和中心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均无影响,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将继续有效。
二、中心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银行账户等均将使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名称。
三、中心将于4月12日起变更在交通银行的账户名称为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银行账号保持不变;4月15日起变更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账户名称为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账号保持不变。届时,请有关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注意使用新账户名称“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确保公积金正常缴存。
在莱芜区和钢城区缴存公积金的单位不受更名影响,暂时仍按原渠道缴存公积金。
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公积金热线12329将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因更名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齐鲁晚报记者 赵夏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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