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限额的通知
蚌埠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上限为单位、个人各2561元
下限为75元
01 此次调整的缴存上限和下限
均较上年有所提高
依据蚌埠市统计局公布,我市 2021 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5362 元,按 3 倍确定 2022 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 21341 元,调整后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 2561 元。月最低缴存基数按我市 2022 年最低工资标准 1500 元执行,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个人各 75 元。
2020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102元。按3倍测算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02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24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个人各69元。
0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各缴存单位应以上年度(2021 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计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发[1990]91 号令)计算。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执行。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最低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5%,最高不超过 12%。
03 我市已于近日开展了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工作
年审对象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三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年审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否按照住建部标准,各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善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以及住房公积金合并、清理一人多户、一人多缴等一些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现象。
来源:蚌埠日报社
记者:陈瑶 实习生 蔡雪儿
编辑:成凯 校检:司从建
监制:成凯
审核: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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