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从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服务厅获悉,凡在榆林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参照法定年满18周岁至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自然人,均可按照自愿缴存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办理时本人需携带资料
1.缴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2.缴存人银行储蓄卡
缴存基数、比例的设定及变更
1.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超过5000元的,申请缴存开户时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无法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的按照最高5000元基数确定,缴存基数不低于 1800元,不高于 20709元,缴存比例暂定为不低于 10%,不高于 24%(只可以选偶数)。
2.变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在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需缴存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关表格)。
提取方式
1.部分提取:连续缴存满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部分提取(如:租房、购房等,需提供相关资料,同单位正常缴存职工提取政策相同)。
2.销户提取:申请停缴后封存一个月即可申请销户提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
贷款要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原则上应当按照以下公式测算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取万元整数计)=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当月公积金账户余额x15(倍数)
3.贷款金额上限:80万(具体可贷额度要根据借款人的抵押
物评估价值、购房总价、公积金余额、偿还能力等多方因素综合
核定)。
不予受理情形
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前两年内,其他贷款、信用卡、贷记卡或者网络贷款等存在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前五年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贷款种类
1.申请保障型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二手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商转公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现售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特别提示:
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如新政策与本宣传资料不符时,以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
归集、提取:0912-3882390 贷款: 0912-3882391
官方网址:http://www.ylzfgjj.cn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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