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提升服务效能,继续推进业务办理实现“只跑一次”甚至“零跑腿”的目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优化。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取消了单位盖章。职工月收入的核定主要以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或银行工资流水为准。简化了职工贷款申请手续。贷款申请材料复印件由原来的3份减少至2份,《滨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售房方银行账户确认书、开发商期房保证金承诺书、客户信用调查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可在网站下载,职工可不再到中心服务大厅领取材料,直接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填表。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中心还将继续梳理简化流程,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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