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浩宇)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昨日起,佛山市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停止现场受理。
APP、网站均可申报
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去年6月,《办理无房提取手续须知》发布。根据该《须知》,无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人需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此外,之前提取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佛山住房公积金”进行申报时,提取人还需要根据指引上传申报的影像资料。
为方便广大职工办理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免去现场排队之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APP及官网上的无房提取申报功能进行了升级完善。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在APP或网站申报无房提取时,无须再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证明,也再无须上传其他申报资料。申请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个人查询与申报”中进入个人明细,录入个人信息,在个人申报栏里选择无房提取公积金申报,并在申报记录里查询是否申报成功。此外,也可在佛山公积金APP上申报提取,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苹果客户端预计在8月20日上线,使用苹果手机的申请人可先通过管理中心网站申报。
每年最多提取6930元
记者从佛山公积金中心获悉,本次申报方式变动不涉及公积金提取金额。之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发布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从今年7月1日起,佛山的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全部上调。
根据该《通知》,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根据该《通知》,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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