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持续深化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该中心已于本月13日提高全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6000元/年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年。
据悉,租房提取须满足两个条件,即本人及配偶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提取所需资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原件验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源信息查询表;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配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结婚证原及复印件(原件验退)。
来源: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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