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要求
1、优先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提取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防止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2、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3、异地购房提取政策,各地可结合自身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4、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不得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个人公积金。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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